第二章 2-1
時光荏苒如白駒過隙,6年後,24歲的林婉在女人最鼎盛的黃金年華裡嫁為*。
觀禮前林家的親戚都在風言風語:“這麼漂亮的女孩嫁個男人比她大10歲,還是個鰥夫,真是昏了頭了。”
馬上有人帶譏笑口吻回答:“那閨女腦殼是壞的,要不怎麼會好好的高考不參加,跑去和人私奔,還被人甩在火車站。”
世風日下,好事不出門,壞事傳千裡,林婉少年時代所犯的錯誤博不了長輩的同情憐惜,反而紛紛把她作為典型的反麵教材教育自己的子女。
婚禮結束後,親戚們回到家一個個改了口風,訓導自己家的女兒:“你們也學學人家林婉的手段心機,看她嫁的什麼男人哪,那叫一個風光喲。”
其實之前林婉也問過丈夫董翼:“結婚隻是我們兩個的事,有必要那麼隆重麼?你看我的那個紗,六個小朋友都托不住,待會彆把他們摔了,不如低調點?”
回答是:“當然不行!”
當家的既然說不行,那就是不行,林婉隻好摸摸鼻子任命地做一個擁有盛大婚禮的快樂新娘。
有時候她也會覺得董翼有些霸道、獨斷獨行,免不了向閨中至交蘇可抱怨:“我覺得男人始終是一種奇怪的生物,或許女人終其一生也不能完全了解,你看看我碰到的……”
蘇可回答她:“林小姐,嫁給董翼這樣男人的幾率,比中六合彩還小,你知足吧你。”
林婉也很納悶:“我也很奇怪為什麼最終會嫁給他,我這麼簡單,可他那麼複雜……我以為他至少要娶你這樣的女人。”
蘇可大怒:“請解釋一下這個至少的含義,彆把貶義詞用到我身上!”
蘇可是林婉大學時代的同窗好友。當年林婉私奔未遂,複讀了一年,卻再也找不回狀態,第二年勉勉強強考取了個三流大學的三流專業,家裡雖然失望,但是進了大學也聊勝於無了。
成年後的林婉非常美麗,擁有如畫的精致五官和一頭濃密長卷發,像洋娃娃般的美人雖然不多,也並不罕見,但她除開這些還有一種似水銀般的美,時刻都在流淌變動,偶爾散發出的漫不經心和迷迷糊糊都非常迷人。蘇可也是美的,不過和林婉的美麗有些不相同,她是一種熱烈的美麗,有點像安吉麗娜.茱麗,似一個獨立行走在曠野的帶刀吉普賽女郎,笑起來的時候會露出右嘴角上一顆小小的虎牙。
兩個個性迥異的女孩很奇怪的交好著,雖然心事各不相同,卻並不防礙她們兩徹夜的秉燭夜談,有時候在對方家裡呆得晚了,就索性留宿,甚至連毛巾都共用一條。
蘇可畢業後考進雁城一家最大的房地產代理公司,她用第一個月的薪水請林婉泡酒吧,那晚燈紅酒綠之下兩個女孩喝得酩酊大醉。
蘇可興高采烈:“林婉你看,做成功的職業女性果然是我畢生理想,雖然隻是第一個月拿薪水,已經讓我感覺好得不得了。你呢,以後有什麼打算?”
林婉有些茫然:“身份轉變變化太快,說實話一下還冇想好。”
蘇可扮老成教育她:“女人的一生要趁早謀劃,隻能自己靠自己,否則就會淪為靠老公養的可憐蟲。”
林婉想了想,很認真地說:“如果我很愛他,我養他也可以。”
蘇可大笑:“從冇見過你這麼笨的女人!不過說來也是,大學追你男孩那麼多,你就冇一個看上的?或者是曾經滄海難為水,除卻巫山不是雲?”
林婉愣了下,似乎有點反應不過來;“誰?嗬,你說我前男朋友?是有那麼個人,不過事隔太久,我忘記了……”
“真忘了?”
“嗟,早忘了。”林婉斷然回答:“我又不是傻子。”
喝到八分醉的時候,她開始有記憶而且變成了個傻子,眼淚撲簌簌往下掉,像顆一碰就破皮的葡萄,她抓住蘇可的衣袖哀哀問:“為什麼?為什麼他那天不來?火車站過往的人那麼多,每一個我都努力去辨認,可就是冇有一個是他。”她一雙秋水盈盈的眼睛裡充滿期待,期待有人能夠回答她。
原來隻是嘴上說忘記,其實心靈深處冇一天忘記過,隻是壓到心底裡,隻需要,不不不,甚至一點都不需要撩撥,它都會冒出來讓她心痛。
蘇可聽著她的故事,安慰她:“或許當天天寒料峭,他覺得不宜私奔。”
“可那時候明明是夏天。”林婉馬上否定,然後用一雙妙目繼續熱切地注視著她,期望能有個更好的答案。
蘇可有些不耐煩:“哪有那麼多為什麼,我還想知道為什麼不能世界和平,為什麼明明能力不如我的人會比我薪水高呢,我也想知道為什麼。
“可是……”
蘇可歎了口氣:“好吧,告訴你也可以,但是你先回答我一個問題:除開青梅竹馬、兩小無猜,你還愛他什麼?”
“他好看又溫和……其實我也說不清楚,隻知道靠近他便無端端開心。”
“但是這個男人最終讓你痛心啊。表麵上的理由是他不如你有勇氣和決心,但其實理由隻有一個,他愛你不夠多。愛情是個屁,隻有錢的聲音最大!他跟你走了便前途儘毀,這年頭誰敢拿自己薔薇色的前途冒險?”
林婉不依不饒:“他就算不夠愛我,可一個人講出來的話怎麼可以不守信用?”
蘇可怒其不爭:“你這個人真真是死腦筋,虧你讀了這麼多年書!”
林婉趴在吧台上想,對,我就是死腦筋!讀的書多又怎樣?我們明明勾了手指,他明明說為了我什麼都可以不要!誰說的一個人念多了書就可以不守信用?照這麼說讀書多的人就是超人,那為什麼讀書人也要吃飯?這算是哪門子道理?
她把手往心臟位置按下去:“就是這裡,這裡一直在痛,他的懷抱像舒適的棉被讓人忍不住想撲過去,但是棉被裡卻藏著一根針,直紮進我的心裡。他有什麼理由讓一個這麼愛著他的女人心痛?”
蘇可不語,輕撫她的頭發,林婉哭得肝腸寸斷。
酒吧的俊俏少爺看多了失戀女子,知道她們這時其實並不是真的需要言語安慰,中間道理當事人心中比彆人更加清楚,他適時地再遞上了一杯酒,林婉一飲而儘,賭咒發誓:“我要忘記他!”少爺微微一笑,這話也是失戀之人最經常的豪言壯語,但是往往今晚說完了,明天在這個地方還能再見到這個人的身影,樂此不疲。
林婉被蘇可抬了回去。
第二天清醒後,蘇可送張卡片給林婉,畫麵上有個肥肥胖胖的加菲貓把手指朝天舉成V字,一邊是蘇可的旁白:“失戀就像痛經,所有不適都在第一天,第二天痛苦可減半,第三天當事情冇發生過。美少女是無往而不勝的,耶!”
如此比喻,林婉歎為觀止。她做不到蘇可那麼灑脫,曾經的失敗像永不能愈合的潰爛傷口,冇有任何特效藥可以醫治,唯一能用的是最土最笨也是最直接的法子——把往事壓到心底最深處,然後假裝遺忘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