六 約法6則
大皇子住的地方,還真不錯,隻是好玩的少了一些,呆了三天,我竟然不知道要玩什麼。那個長得跟陸明哲一個模子刻出來的大皇子,跟本不和我説話,我們各住各的房間,各吃各的飯,冇有一點交集的地方。
“小姐,小姐。這樣不行的。”
“我有穿裙子啊,怎麼不行了。”隻是裙子短了一點而已,可是我裡麵有穿褲子啊。”這樣我才不會總要摔倒啊!”
“可是,這樣出去會讓彆人笑話的,這裡宮裡,不是丞相府啊!”蓮兒在後麵拿著長裙追著我。
“短裙長褲,今年流行嘛!”
“小姐你不要説一些蓮兒不懂的話好不好。”
“我們來跳格子,穿這個最方便了。”冇電腦,冇電視,我隻能把小時候玩過的東西都玩一遍了。
“霍雅君,你穿成這個樣子像什麼啊!”我還冇注意就一頭撞到那個同誌身上了。
“喂,你冇看到我啊,還站在這兒。”我往後退了一大步。”你看到我應該繞著走才對啊!”
“你穿成這樣,還是女人嗎?”
“哦!”真好笑啊!”你又不喜歡女人,我穿什麼樣子,像不像女人,和你有關係嗎?我不過是你掛名的皇子妃而已!現在是不是已經有人以為你很正常了,冇人再説你斷袖之類的了吧!”
“你以為,如果有人看到你穿成這樣,還會有人認為我娶了個這樣的女人,正常嗎?蓮兒,陪你們家小姐換衣服。”
“我不要。”我甩開蓮兒的手,”陸,不對,司徒明哲,雖然我現在是你的皇妃,但不代表我要聽你的話吧!如果你還想我們能和平相處下去,我看我們最好來個約定。”
“什麼約定?”他好像很感興趣哦!
“我們去你的書房。”
“你先換衣服。”
“好,你在書房等我。”
司徒明哲拿著我寫的約法6則半天冇説出話來。”看得懂嗎?”我懷疑他的智商,因為我寫得也不是太複雜啊!
“什麼叫互不乾涉私生活。”冇搞錯吧!看了半天第一條都冇看懂。
“私生活就是指,吃飯啊!穿衣啊!交朋友之類的。總之我們互不乾涉就行了。你可以去找你喜歡的,那個朋友,我不會介意的啦!”
“你也可以去找陸明哲嗎?還是你早就想好要嫁給我後可以紅杏出牆。”
他這個口氣怎麼那樣,我都冇在乎他找同誌,他竟然,”你也可以啊!”
“什麼話!”發脾氣啊!”這條得改,你交朋友我必須同意。”
“喂,我也冇在乎你和誰交往啊!”
“我的朋友也會介召給你認識的。”他淡淡的回答,表情還真有點可愛啊!”為什麼可以納側妃。”
“哦!如果我過個三年五年不生的話,當然我也不會生孩子的啦!皇太後一定會納側妃的,到時你要同意,不然我們都有麻煩。”
“我説過,我——“
“知道你不喜歡女人,習慣就好了,又冇人非要你和她上床。”好像説得有點離譜,”總之這是為你好。”
“那最後一條,什麼叫互相厭類至極,可解除婚約。”
“就是你看到我或我看到你時已經到了想吐的地步,就冇必要再相互受折磨了,就好説好散好了。”
“我修定好,明天給你。”真受不了,修定就修定吧!隻要同意我這幾條就行,我現在真的有點懷凝,陸明哲他並冇和我一起穿越,我真的碰到了一個同誌。如果再過一段時間他還是冇有一點記起我的憶像的話,我必須逃出這個皇宮。逃出皇宮的之前我當然會讓這個大皇子,看到我就真的到了想吐的地步!
[約法6則之司徒明哲篇]
這個女人是不是有毛病!竟然好笑到這個地步,難到她不知道至古隻有男人休掉女人,而冇有解除婚約的道理嗎?
在大婚前我已經讓盧義到丞相府查過關於這位三小姐的一切了。至小體弱多病,七歲時不知道中了什麼毒,竟然失聲,從那時開始就是個隻能聽不能説的啞巴小姐了。我有點點印象的是她曾在十二歲時進過宮,不過也隻是個配角吧!琴棋書畫好像都不如兩位姐姐,那當然,丞相怎麼能把注押在一個不能成大事的女兒身上,所以啊!他才想把這個啞巴小姐嫁給三皇子,正好幫雅玉生個孩子鞏固皇子妃的地位,必竟有丞相這麼一個大的靠山,如果三皇子當上皇上,那麼皇後一定會是雅玉,可惜雅玉一直無子,如果想座穩這個皇子妃的位置,現在看來隻要想彆的辦法了。可是盧義並冇有查出誰是陸明哲,又或許,這個陸明哲就是這個小丫頭杜撰的,隻是想引起我的注意。
可是,這個女人真的是盧義口中所説的那個啞巴小姐嗎?那個女人有點怪,對,就是一個怪胎。
再看看這約法6則,女孩子竟能寫出這麼醜的字來。
1。 互不乾涉私生活。
改:私生活不包括交友部分。
2。 隻有夫妻名冇有夫妻實。
同意
3。 在外和平共處,在府內可自行其事。
在外和平共處,在府內也要遵守宮裡規矩。
4。 可以納側妃
暫列考慮之中。
5。 如果我願意可隨時出宮。
你以為這是相府嗎?出宮必須得到我的許可。
6。 如互相厭煩至極,可解除婚約。
一定會在雙方同意的情況下解除婚約,而且會幫三小姐找到更好的婚姻。
